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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5 07:41:25  浏览:852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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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保证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以下简称《专家手册(2012年版)》)。现予印发,供在开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中使用。
《专家手册(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综合处) 王 瑾 赵文华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010—59957685
传 真:010—59957694
电子邮箱:yzszhc@126.com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手册).doc be05ac79afaba947d8179ca298e30f8f.doc (2.65 MB)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评审专家手册
(2012年版)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司
二○一二年六月


目 录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1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2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3
评审工作预备会……………………………………………………………4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6
评审工作反馈会……………………………………………………………7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8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1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11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能力)………………14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22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综合服务功能)…………23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24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
第一部分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3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350分)…………………………………140
临床类别医师考核试题…………………………………………………198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评审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培训本评审组的成员。
(二)负责撰写评审报告或指定专家组成员撰写,并按时提交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
(三)向评审组织反馈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职责
(一)服从组长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按照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及专家手册要求,认真开展评审。
(三)按照评审日程,按时报到和撤离,中途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三、评审专家组要求
(一)熟悉《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手册》及相关文件;了解评审工作内容和意义;掌握基本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1天到达被评审医院所在地。
(三)召开预备会议,落实评审各项工作和材料准备。
(四)遵守评审纪律,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乱表态。
(五)着正装,佩带相应证件,准备手提电脑。
(六)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得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活动。
(七)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八)使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手册》。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专家来源 专业组 人数 任务分工
外省 管理 2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临床科室组 2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
重点专科组 2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药事组 2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护理组 2 “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六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
本省 管理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
医疗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一、二”和“四(一)、(二)、(三)”,以及第三章的“五”
其他专业组 检验
输血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一)、(五)”
病理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二)”
影像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三)”
医院感染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四)、(六)”
合计 18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组培训、分组、分工,互相熟悉,学习评审标准。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无。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时间
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报到后。
六、内容
(一)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对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手册》,熟悉评审指标和评审方法。
(二)进行评审工作的任务分解,根据承担的任务分发评审的相关记录表。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明确各自的任务,熟悉承担任务的指标和检查方法,了解相关记录表填写的要求。

评审工作预备会

一、目的
介绍评审组成员和医院领导人,并对评审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作阐述。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一)医院领导。
(二)负责协调检查日程的医院工作人员。
(三)医院指派的其他人员。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内容
(一)介绍评审组全体成员。
(二)介绍医院领导组成员。
(三)评审人员介绍评审日程安排方面的问题和主要活动。
(四)说明评审的标准及相关问题,介绍评审方式、方法,需要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五)确定评审日程。了解被评审医院的准备情况,评审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是否准备好。
(六)确定食宿、乘车等有关安排,在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尽量节省时间、开支。
(七)确定离开当地的时间。
六、相关的准备
(一)准备会议室。
(二)通知医院接待人员,使评审组成员直达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人手一份评审日程安排。
(四)确定陪同的领导和相关人员。
(五)安排用餐。
(六)将评审日程安排通知相关人员。
(七)评审组成员佩戴身份牌。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沟通、汇总评审工作情况。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参加人员
评审组全体成员。
四、时间
通常安排在检查结束后。
五、内容
(一)各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及细则,填写完善检查记录表及打分汇总表等。
(二)汇总评审情况,归纳发现的亮点与问题。
(三)讨论评审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评审工作反馈会

一、目的
由评审专家组按照专家分组向医院反馈评审工作总体情况,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医院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或全院职工。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会议内容
(一)专家组反馈医院评审的总体情况,包括亮点与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
(二)医院院长发表意见。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天
一、上午(在会议室召开汇报会)
(准备好记录本,由组长指定一名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记录)
(一)8:30分评审汇报会准时开始。
(二)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宣布:XX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开始,介绍参加这次评审专家组成员。
(三)由评审组专家组组长介绍此次评审专家组工作基本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基本要求: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医院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工作纪律:由于时间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不要安排与检查评估无关的活动,以保证有足够的评审时间。每家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不得提前结束评审。中午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安排桌餐。
(四)由被评审医院领导介绍评审情况报告(15分钟)。
(五) 8:45-12:00 实地评审开始,评审专家组分组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六)13:30-18: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第二天
一、上午
8:30-12: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一) 13:30-16: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 16:00-17:30 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汇总分析实地评审情况。
(三) 17:30-18:30 召开评审工作反馈会议。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

一、评审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评审时间、被评审医院名称、评审专家组组成等。
二、工作成效
主要是在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针对评审标准在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报告撰写时间、评审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签字。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西医结合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1.1 3 1.3.1 2
1.2.1 2 ★1.3.2 6
1.2.2 3 1.3.3 2
1.2.3 3 1.4.1 3
1.2.4 3 1.4.2 3
小 计
二、队伍建设(95分) ★2.1.1 10 2.2.2 5
2.1.2 6 2.2.3 3
2.1.3 5 2.2.4 4
2.1.4 7 2.3.1 6
2.1.5 3 2.3.2 4
2.1.6 6 2.3.3 5
2.1.7 4 2.3.4 4
2.1.8 5 2.3.5 6
2.1.9 4 2.3.6 5
2.2.1 3
小 计
三、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3.1.1 10 3.5.1 4
3.1.2 7 3.5.2 4
3.1.3 3 3.5.3 5
3.2.1 5 3.5.4 3
3.2.2 3 3.5.5 3
3.2.3 4 3.5.6 4
3.2.4 5 3.6.1 4
3.2.5 5 3.6.2 4
3.2.6 3 3.6.3 2
★3.3.1 4 3.7 9
3.3.2 4 3.8 8
3.3.3 4 3.9.1 10
3.3.4 4 ★3.9.2 4
3.3.5 4 3.9.3 4
3.4.1 3 3.9.4 2
3.4.2 7 3.10.1 5
3.4.3 3 ★3.10.2 7
3.4.4 2 3.10.3 3
小 计
四、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4.1.1 4 4.3.5 5
4.1.2 3 4.4.1 2
4.1.3 3 4.4.2 5
4.1.4 4 4.4.3 3
4.1.5 5 4.4.4 2
4.1.6 2 4.5.1 2
4.1.7 2 4.5.2 3
4.1.8 2 4.5.3 3
4.2.1 2 4.5.4 2
4.2.2 2 4.5.5 1
4.2.3 3 4.6.1 3
4.2.4 3 4.6.2 4
4.2.5 3 4.6.3 3
★4.3.1 6 4.6.4 1
4.3.2 6 4.7.1 2
★4.3.3 6 4.7.2 2
4.3.4 5 4.7.3 1
小 计
五、中药药事管理(80分) 5.1 2 5.4 7
5.2.1 3 5.5.1 4
5.2.2 2 5.5.2 2
5.2.3 5 5.5.3 3
5.2.4 2 5.5.4 1
5.2.5 1 5.5.5 3
5.2.6 2 5.5.6 2
5.2.7 5 5.6 3
5.2.8 2 5.7.1 2
★5.3.1 3 5.7.2 1
5.3.2 3 5.8.1 2
5.3.3 3 5.8.2 3
5.3.4 2 5.8.3 3
5.3.5 5 5.8.4 2
5.3.6 2
小 计
六、中医护理(60分) 6.1.1 2 6.1.8 2
6.1.2 2 6.2.1 6
6.1.3 4 6.2.2 8
6.1.4 3 6.2.3 6
★6.1.5 3 6.3.1 5
6.1.6 2 6.3.2 10
6.1.7 2 6.3.3 5
小计
七、文化建设(60分) 7.1.1 3 7.3.2 5
7.1.2 3 7.3.3 4
7.2.1 3 7.3.4 5
7.2.2 3 7.3.5 4
7.2.3 3 7.4.1 5
7.2.4 3 ★7.4.2 10
7.3.1 9
小 计
八、“治未病”服务(55分) 8.1.1 2 8.3.2 4
8.1.2 3 8.3.3 3
★8.2.1 5 8.3.4 3
8.2.2 6 8.3.5 5
8.2.3 6 8.4.1 6
8.2.4 4 8.4.2 5
8.3.1 3
小 计
总 计 65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能力)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分数汇总表(4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西医结合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1.1.1.1 1 1.1.1.3 1
1.1.1.2 1 ★1.1.2 2
小 计
二、医院服务(15分) 1.2.1.1 2 1.2.2.3 1
1.2.1.2 3 1.2.3.1 0.5
1.2.1.3 2 1.2.3.2 0.5
1.2.1.4 1 1.2.3.3 1
★1.2.2.1 1 1.2.4 1.5
1.2.2.2 1 1.2.5 0.5
小 计
三、应急管理(8分) 1.3.1 1 1.3.3.3 1
1.3.2.1 1 1.3.4 1
1.3.2.2 1 1.3.5.1 1.5
1.3.3.1 0.5 1.3.5.2 0.5
1.3.3.2 0.5
小 计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1.4.1 2 1.4.3 1
1.4.2 2 1.4.4 1
小 计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1.5.1 2 1.5.3 1
1.5.2.1 1.5 1.5.4 0.5
1.5.2.2 0.5 1.5.5 0.5
小 计
第一章应得分 4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患者安全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西医结合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2.1.1 3 2.3.1 3
★2.1.2 3 2.3.2 3
2.1.3 3 2.3.3 2
2.1.4 2 2.4.1 3
★2.2.1 3 2.4.2 2
2.2.2 3
第二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医疗质量分数汇总表(19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西医结合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3.1.1 2 3.1.3 4
3.1.2 2 3.1.4 2
小 计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3.2.1.1 2 3.2.3.2 2
3.2.1.2 2 3.2.4.1 3
3.2.2 2 3.2.4.2 3
3.2.3.1 1
小 计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 3.3.1.1.1 1 3.3.2.3 2
3.3.1.1.2 1 3.3.2.4.1 1
3.3.1.1.3 1 3.3.2.4.2 1
3.3.1.1.4 1 3.3.2.4.3 1
3.3.1.2.1 1 3.3.2.5 2
3.3.1.2.2 2 3.3.2.6 2
3.3.1.2.3 1 3.3.3.1.1 3
3.3.1.2.4 1 3.3.3.1.2 2
3.3.1.2.5 1 3.3.3.1.3 1
3.3.1.2.6 1 3.3.3.2.1 2
3.3.1.3 1 3.3.3.2.2 1
3.3.1.4 5 3.3.3.2.3 1
3.3.1.5 1 3.3.3.2.4 2
3.3.1.6 2 3.3.3.3.1 3
3.3.2.1.1 1 3.3.3.3.2 1
3.3.2.1.2 2 3.3.3.4.1 1
3.3.2.2.1 2 3.3.3.4.2 1
3.3.2.2.2 1 3.3.3.4.3 2
小 计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3.4.1.1.1 1 3.4.4.1 1
3.4.1.1.2 1 3.4.4.2.1 1
3.4.1.2.1 1 3.4.4.2.2 1.5
3.4.1.2.2 1 3.4.4.2.3 0.5
3.4.1.3.1 1 3.4.4.3.1 1
3.4.1.3.2 1 3.4.4.3.2 2
3.4.1.3.3 1 3.4.4.4 2
3.4.1.4.1 1 3.4.4.5.1 0.5
3.4.1.4.2 1 3.4.4.5.2 0.5
3.4.1.5 1 3.4.5.1.1 0.5
3.4.1.6.1 1 3.4.5.1.2 0.5
3.4.1.6.2 1 3.4.5.2.1 1
3.4.1.7.1 1 3.4.5.2.2 0.5
3.4.1.7.2 2 3.4.5.2.3 0.5
3.4.2.1.1 1 3.4.5.3.1 1
3.4.2.1.2 1 3.4.5.3.2 1
3.4.2.2.1 1 3.4.5.3.3 1
3.4.2.2.2 1 3.4.5.3.4 1
3.4.2.3 1 3.4.5.4.1 1
3.4.2.4.1 0.5 3.4.5.4.2 1
3.4.2.4.2 1 3.4.5.4.3 1
3.4.2.4.3 1 3.4.5.4.4 1
3.4.2.5.1 2 3.4.5.5.1 0.5
3.4.2.5.2 2.5 3.4.5.5.2 1
3.4.2.6 1 3.4.5.5.3 0.5
3.4.2.7 1 3.4.5.6.1 1
3.4.2.8 1 3.4.5.6.2 1
3.4.3.1.1 0.5 3.4.6.1.1 1
3.4.3.1.2 1 3.4.6.1.2 2
3.4.3.1.3 0.5 3.4.6.2 0.5
3.4.3.1.4 1 3.4.6.3.1 2
3.4.3.1.5 1 3.4.6.3.2 1.5
3.4.3.1.6 3 3.4.6..3.3 1
3.4.3.2.1 1 3.4.6.4 2
3.4.3.2.2 2 ★3.4.6.5.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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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04〕9号),组建浙江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为省政府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正厅级办事机构。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同时挂“浙江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海防管理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订全省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省打击走私、海防、口岸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对策措施,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海上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查处走私、贩私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四)开展反走私、反偷渡等宣传教育;组织打击走私执法检查,实施综合治理;负责组织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业务培训。(五)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海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协同沿海情报工作,组织军警
民联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蔽战线斗争,保护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六)研究完善口岸管理体制,负责编制全省一、二类开放口岸发展规划和口岸开放、关闭的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全省口岸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配套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处理口岸单位涉外工作关系和组织仲裁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组织、协调全省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七)负责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完善通报制度。(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设4个职能处(室)。
  (一)秘书综合处
  负责综合性文电起草和机关公文审核工作;了解掌握全省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的工作动态,做好情报收集、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办公会议的文件准备、记
录、纪要整理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承担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联络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
络建设;承办机关财务、后勤保障、信访、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二)打击走私处
  依据党和国家反走私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全国反走私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分析走私活动的特点、规律,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
落实;协调各缉私职能部门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建立横向交流渠道,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查办走私大案要
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群众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缉私调剂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打击走私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缉私信息、统计分析工
作。
  (三)海防管理处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海上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打击海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规范海上生产作业秩序的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蔽战线斗争;负责涉
外、涉台船舶和人员管理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的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省反偷渡工作和偷渡人员遣返事务;负责沿海重点地
区海防安全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与驻浙部队、省军区、省公安边防总队在海防管理方面的工作联系;负责综合海防管理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提出
工作建议;负责全省海防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综合分析。
  (四)口岸管理处
  负责一、二类口岸对外开放、关闭的申报工作;负责全省口岸客、货运输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直通香港陆路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开辟国(境)外航线、航
班和申请临时进入我省非开放区域的外籍交通工具事宜提出审查意见;负责全省口岸查验单位设置、建设的规划及报批有关事宜;检查督促全省口岸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
配套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仲裁口岸涉外问题的争议;负责全省对外开放口岸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协助处理涉及口岸的海防、打私工作;负责全
省口岸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综合分析;承担浙江省大通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机关编制为18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专职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8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教育部


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3]22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3年7月29日




附件: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N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第二章 资助标准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三章 预算下达

  第八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 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

  第十条 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十一条 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 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

  第四章 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和教育部门、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科研机构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