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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2 03:57:43  浏览:962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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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

国经贸厅运行[2002]1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

  灭鼠药剂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鼠药生产经营管理,整顿鼠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非法制售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现将经核准定点并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以下简称“两证”)的鼠药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毒鼠强、毒鼠硅等剧毒鼠药,以及用这些剧毒鼠药加工各种制剂。

  二、鼠药生产、加工必须核准定点;其原药及各种制剂产品必须取得“两证”。

  三、未经核准定点的企业以及未取得“两证”的鼠药产品,均属非法生产,应依法予以取缔。

  四、现有合法鼠药生产企业,不得超范围生产、经营。并要加强生产、包装、贮存、运输等各环节管理,特别是加强销售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经营资质范围,禁止非法买卖鼠药,防止各种剧毒鼠药违规流入市场。

  附件:全国鼠药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鼠药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

省份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生产类型 批准日期 有效期 备注
北京 北京昌化精细化工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3-01 2003-03-01  
北京市朝阳利华鼠药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北京市隆华新业卫生杀虫剂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01%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10-01 2003-10-01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10-01 2002-10-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天津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2-01 2003-02-01   
天津市天庆化工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1-06-01 2006-06-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2001-06-01 2006-06-01  
河北 安国市益民鼠药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10-01 2003-10-01  
张家口金赛制药有限公司 0.02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2.5%杀鼠灵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3.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3.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8%杀鼠灵钠盐水剂 加工 2001-03-01 2004-03-01  
杀鼠灵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杀鼠迷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03-01 2005-03-01  
张家口市郊区化工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河北 张家口市郊区化工厂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75%杀鼠迷母粉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7.5%杀鼠迷母液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7.5%杀鼠迷水剂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8.0%杀鼠灵母液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8.0%杀鼠灵钠盐水剂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辽宁 大连化工实验厂 80%敌鼠钠盐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大连市鼠药厂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05%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1-04-01 2004-04-01  
辽宁省化工研究院 毒鼠磷原药 原药 2000-05-01 2005-05-01  
沈阳东大迪克化工药业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1-04-01 2004-04-01  
沈阳好猫药业公司 0.005%大隆毒饵 加工 2002-09-01 2005-09-01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2-05-01 2005-05-01  
0.2%敌鼠钠盐毒饵颗粒剂 加工 2000-05-01 2003-05-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2-05-01 2005-05-01  
黑龙江 龙江县龙北化工厂 0.025%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1-03-01 2004-03-01  
上海 上海高伦现代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4-01 2003-04-01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0-04-01 2003-04-01  
0.5%溴敌隆粉剂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0.5%溴敌隆液剂 加工 2000-02-01 2003-02-01  
0.5%溴鼠灵液剂 加工 2002-08-01 2005-08-01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01-01 2005-01-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1998-12-01 2003-12-01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雷达鼠必死灭鼠药饵剂(溴鼠灵) 分装 2000-05-01 2001-05-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江苏 泗阳县鼠药厂 0.005%溴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1-08-01 2004-08-01  
敌鼠隆原药 原药 2000-12-01 2005-12-01  
氯鼠酮原药 原药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溴敌隆原药 原药 2000-12-01 2005-12-01  
锡山市华美化工厂 氯敌鼠钠盐粉剂 加工 2000-03-01 2003-03-01  
浙江 慈溪市逍林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5%溴鼠灵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溴鼠灵原药 原药 2000-07-01 2005-07-01  
绍兴县三科化工厂 0.01%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2-11-01 2005-11-01  
浙江联化集团公司 溴代毒鼠磷原粉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福建 福建省福鼎市农药厂 0.025%杀鼠灵毒饵 加工 1997-12-15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山东 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10-01 2002-10-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河南 商丘大卫化工厂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2002-04-01 2005-04-01  
圣丰化学(河南)有限公司 0.5%敌鼠隆液剂(可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5%溴敌隆粉剂(扑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0.5%溴敌隆液剂(扑灭鼠)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湖南 湖南省天泽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10%增效敌鼠钠母液(特杀鼠2号)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2%增效敌鼠钠母液(特杀鼠3号) 加工 2000-01-01 2003-01-01  
50%增效敌鼠钠粉剂 加工 1999-11-01 2002-11-01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农药厂 敌鼠钠盐 原药 2000-02-01 2005-02-01  
广东 广州新天地化学实业有限公司 0.005%溴敌隆毒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0.05%敌鼠钠盐谷饵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花都市花山日用化工厂 0.1%敌鼠钠盐毒饵 加工 2000-09-01 2003-09-01  
利高曼(广州)有限公司 0.005%杀它仗毒饵 分装 2002-11-01 2003-11-01  
广西 广西田园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0.05%杀鼠灵毒饵 加工 2001-06-01 2004-06-01  
贵州 贵阳农药厂 磷化锌 生产     2000年换发证书未同意
吉林 吉林省龙井市林药厂 0.0375%杀鼠迷毒饵 加工 2000-06-01 2003-06-01  
青海 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所实验工厂 0.1%溴敌隆母粉 加工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溴敌隆原药 原药 1997-11-01 1999-12-3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青海省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 100万毒价/毫升C型肉毒杀鼠素冻干剂 加工 1999-12-01 2002-12-01  
100万毒价/毫升C型肉毒杀鼠素水剂 加工 1999-12-01 2002-12-01  
C型肉毒杀鼠素原药 原药 1999-12-01 2004-12-01  
重庆 重庆泰帮化工有限公司 0.5%溴敌隆母粉 加工 1999-02-01 2002-02-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0.5%溴敌隆母液 加工 1999-02-01 2002-02-01 证书过期需换发新证
3.75%杀鼠醚母液 加工 2000-07-01 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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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事局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府办发〔1996〕49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人事局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人事局制定的《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进一步加强对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现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的原则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搞重复奖励。在本年度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表彰.对在特殊环境中做出贡献的,随时给予奖励。

二、奖励的范围、对象

奖励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奖励的种类、条件

(一)奖励的种类

1、个人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集体奖励分为嘉奖、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奖励的条件

l、集体奖励的条件

(1)领导班子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强团结,作风民主,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2)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3)认真实行并超额完成目标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政绩显著;

(4)不谋私利、廉洁自律,两个文明建设搞得好,锐意进取,有较强的开拓精神;

(5)在执行某项任务或工作时,团结奋斗,做出突出贡献。

2、个人奖励的条件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2)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贡献的;

(3)坚持原则,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4)见义勇为,舍已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我市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贡献的;

(8)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9)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外事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四、奖励的标准

(一)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可给予嘉奖。

(二)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且在本系统、本县(市)区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记三等功;

(三)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且在本地区或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记二等功、一等功;

(四)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可授予荣誉称号。

(五)对获奖的个人由审批机关颁发奖励证书。

(六)对获奖的集体可颁发奖状、奖旗或奖杯,不再发奖金和奖品。

(七)受嘉奖的个人给予100元的奖励;记三等功的令人给予200至300:元的奖励;记二等功的个人给予500至 l000元的奖励;记一等功的个人给予1000至2000元的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2000至3000元的奖励。

(八)奖励经费仍按《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作管理的通知》(吉发[1990]24号)执行。

五、奖励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程序

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圆体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由所在单位提出奖励意见,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上报,由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

(二)批准权限

1、嘉奖、记三等功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市直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由市人事局批准;

2、记二等功由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

3、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经市人事局审核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

4、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奖励权限的规定,给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领导人的奖励,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党群部门领导人的奖励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对政府各部门领导人的奖励,按干部管理权限,需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表彰奖励的评审和计划申报审批

(一)市直各部门开展的系统表彰活动,必须与市人事局联合进行,一般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会议每2至3年进行一次。以政府名义召开的表彰会,只限于对劳模奖励以及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的奖励。

(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的系统和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活动,必须在第一季度向同级人事部门申报计划,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自行开展全市性的奖励表彰活动。

(三)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进行表彰的,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

申报计划的内容包括:

l、承办部门及承办理由;

2、依据文件的文号、时间;

3、表彰会议的名称;

4、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的数量、范围及奖励标准;

5、奖励经费的数额及经费渠道;

6、表彰方式(会议、登报)。

(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需登报公布的-必须经市人事局批准。奖励审批表、奖励证书由市人事局根据国家人事部的规定统一制发。

(五)申报办法

1、以系统名义进行表彰活动的,根据年初计划,在表彰会议召开前两周向市人事局报送表彰活动方案,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2、以政府名义进行的表彰活动,需提前1个月向市人事局报送表彰活动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填写《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表彰会议审批承办单》和《奖励经费审批表》,由市级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实施。

3、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当地负责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各委办局向上级推荐的表彰对象,需先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沟通,共同组成评审小组,经评审考核,并按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上报。

七、奖励的纠正和撤销

凡获得奖励的个人或集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规定的。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审批机关批准,批准部门要撤回奖状、奖旗、证书等,并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长春市人事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公安部关于外国人证件、申请表、印章使用说明

公安部


公安部关于外国人证件、申请表、印章使用说明
公安部


一、外国人申请各项签证、证件或签证、证件延期、变更,均须填写申请表一份。申请签证交照片一张,申请外国人居留证交照片两张。
申请返回中国的签证,须填写签证申请表B—01—1,免交照片。对定居者发D字签证,对学生发X字签证,对其他持居留证件的人发Z字签证。发此种返回签证时,要在签证编号前加汉语拼音字母“H”,如“NO·H00325”,以便区别来中国时的入境签证。对凭入境时所
持的F、L、G字签证在中国停留的人,申请返回签证的,可增加其签证有效次数。
二、申请来华定居的,由申请人或者在华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领取并填写《定居申请表》两份,交照片两张。申请表中担保人一栏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工作处所、住址、与申请人关系、担保人签字九个项目需经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在国外无亲属或依靠本人退休金来华定居者,需提供住在国公证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亲属证明或退休金证明。
被批准定居的外国人,凭所持签证和定居确认表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外国人居留证,同时缴销定居确认表。
公安厅、局签发定居确认表,在确认表左上方贴照片,加盖钢印。定居确认表由公安部统一印制。
三、在下列情况下发给外国人出入境证:
1.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申请出境时没有护照的。
2.已退出中国籍,按外国人办理手续去国外定居的。
3.外国人所持护照逾期或丢失,本人在中国境内领不到新护照的。
4.其他特殊原因。
申请外国人出入境证,填写签证申请表,交照片一张。出境后不返回中国的,将出入境证上“准持证人凭本证入境”字样划掉;出境后在有效期内返回中国的,将“本证只限出境使用”字样划掉。
四、朝鲜、蒙古、苏联公民因私来华探亲的,仍按过去规定办理,即由其在华亲属出具邀请信,经市、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盖章,本人凭该证明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申请来华定居的,与其他外国人一样按外管法第九条规定办理。
五、对给予限期出境的,要注销其原签证或收缴其居留证,将限期出境签证章盖在护照签证页上并在上方加盖“限制出境”字样。
对给予驱逐出境的,除注销其原签证或收缴其居留证外,还需向其本人宣布驱逐出境的决定及不准再入境的年限,并派外事民警押送出境。
六、外国人申请变更居留证上的项目,签证机关可在其变动的项目栏内加盖“变动”章,在相应的变更栏内填写变动内容,并加盖公安机关“外国人证件专用章”。外国人迁出原居住市、县的,迁出地公安局在现住地址栏内加盖“迁移”章,迁入地公安局填写变动后的住址。外国人迁
往不开放地区的,还应同时办理旅行证,定居的外国人可凭准予迁入证明前往,免办旅行证。
七、申报在中国出生的外国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外国籍的),填写变更申请表,出示出生证明和注明新生婴儿姓名的护照。公安机关经审查无误后,加注在新生婴儿的母(或父)的居留证上,如系临时来华人员,可在其母(或父)的签证上加签增加偕行儿童。单独领到护照的,可为其
单独办理与父母相同的签证,有需要的也可单发居留证件。
八、外国人申报死亡,填写变更申请表,附医院的死亡证明或同行人员(或死者亲属)写出的死亡经过证明。公安机关验明属正常死亡的,缴销死者的居留证件或注销签证。如属非正常死亡,由有关部门专案处理,也需注销签证或缴销居留证件。
九、团体签证做在团体签证名单最后一页签证机关专用栏内,具体写法是:“××号团体签证准予××旅游团××(大写)人在中国停留至×年×月×日。壹次有效。”(也可用原章,将前往地点划掉)右下方加盖发证日期章和签证机关章。其他各页在签证机关专用栏内加盖签证机关
章。
港口公安机关为由我外轮代理公司或海员俱乐部组织的船员办理团体签证时,手续应尽量简化,可免交照片,能提供船员名单的,可免填申请表。
办理团体签证分离,还要核对不准入境人员名单,不属于不准入境人员的,方可办理。先在团体签证的分离人姓名栏内加盖注销章,然后在团体签证名单最后一页背面用加签章加签“准第×号签证减少×( )人”(括弧外为阿拉伯数字,括弧内为汉字大写数字),并在分离人护照上
办理分离加签。
十、对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其居留证第一页上加盖蓝色的“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带国徽的印章,不再填写居留证有效期。
十一、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或签证逾期,需继续在中国居留或停留的,公安机关对其非法居留或停留问题处理后,仍可延长其居留证件或签证的有效期。
十二、临时住宿登记表的项目为:姓名(须用拉丁字母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或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有效期,居留证件有效期,停留事由,接待单位,抵达日期,拟住日期,国外永久住址,房间号码或留宿人住址,旅店或户主盖章或签字。住宿登记表的式样可
由各地自行设计印制。
十三、旅行地点应填写市、县名,不能填写省、自治区、地区或某具体单位的名称。
外国人旅行证一般应与持证人的护照或外国人居留证同时使用。有特殊需要或无法与护照、居留证同时使用的,可在旅行证上的护照或居留证号码一栏加盖“单独使用”章。
十四、外国人有违章违法行为,不宜让其在中国继续停留或居留,但又不够限期出境处罚的,可缩短其在中国的停留期限或取消其居留资格。先注销其原签证或收缴居留证件,在其护照上加盖缩短停留期章,并加盖不准延期字样。外国人必须在缩短后的期限内出境。
十五、签证章及附属用章一律用蓝色印油,签发机关公章、“外国人证件专用章”、“单独使用”、“注销”、“作废”、“变动”、“迁移”、“限期出境”等加注章一律用朱砂印泥或红色印油。
填写签证、证件,要用优质蓝、黑墨水,使用汉字简化字应以国务院正式公布的为准,字体要端正,姓名用中、外文填写,其他项目用中文填写。国籍填写简称时要以人民日报上使用的为准。
办理签证、证件,要做到准确、整洁,不得涂改,不慎做错的,加盖作废章,切勿在外国人护照上涂抹、用橡皮擦、用刀刮或用消字灵等。
十六、签证机关带国徽的钢印加盖在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出入境证上照片的左下角,注意不要盖着人像的脸部。
签证机关带国徽的印章加盖在证件的发证机关栏或签证、加签章的右下角。



1987年2月19日